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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3节

 

秦易伸手轻轻将他的袄子拉扯平整,尽量覆盖住简嘉的脖颈处:“没事,我里面穿着羊绒坎肩,不冷。”

入冬之前,简嘉便去了镇上给秦易所有人都定做了冬装,比起二叔和朗儿,秦易的冬装中多了一件羊绒做成的坎肩。坎肩没有衣袖,穿在身上也不过分臃肿,正适合跑镖的时候穿脱。

见简嘉用怀疑的眼神看着自己,秦易伸手握了握简嘉的手:“你看。”简嘉的手上传来了秦易温暖的体温,那温度比起手炉来也差不到哪里去了。

这可将简嘉羡慕坏了,她酸溜溜地瞅着秦易的俊脸,低声嘀咕着:“果然是小伙子火力旺,冬天都不用电热毯。”

秦易已经习惯了简嘉时不时说一些他听得不是很明白的话语了,他笑着握紧了简嘉的右手:“你手指好凉,我帮你暖暖。”

有了秦易帮忙捂手,好像也不是冷得那么厉害了。简嘉低着头眯着眼,看着从眼前走过的一双双靴子。宫里人穿得就是好,瞧那靴子还带着高帮呢,不知道脚感如何。

就在简嘉想入非非之际,眼前出现了一条条晃动的马腿,再往后便是太子乘坐的撵车。车还没靠近,一股香风伴随着暖意迎面而来。

怎“奢华”二字能概括!

简嘉下定决心,回去之后一定要在车厢中安排上小暖炉。瞧瞧人家太子的撵车,里面至少得有十八个火盆吧,她只是想要个小暖炉怎么了?

“这不是嘉儿吗?停车!太子哥哥,嘉儿在下面跪着呢。”柳思瑶的声音从简嘉头顶传来,听到这声音,简嘉感觉全身都不对了。

不是,大姐,你眼神这么好吗?你就不能好好坐你的撵车吗?你那招子到处乱飘也就算了,为什么一定要看到自己?我和你不熟啊!

这可真是冤枉了柳思瑶,其实柳思瑶一开始并没有将注意力放在跪拜在路边的百姓身上。虽然刚开始坐上太子撵车时,她确实东张西望,可是当眼前只能看到一个个乌黑的后脑勺后,她就失去了看人的兴趣。

引起柳思瑶注意的是路边的马车,那马车她曾经在鸡鸣镇上看过好多次,拉车的那匹枣红马威武又俊俏,很难不引起人的注意。她曾经见简嘉握着马绳赶过这匹马,因而看到俊俊的时候,她下意识在马车前方看了一眼。这一看就看到了低头恭敬跪在地上的简嘉,和跪在简嘉身侧身着羊皮坎肩的秦猎户。

就在数月前,柳思瑶是多么羡慕简嘉,羡慕她长得好看,羡慕她运气好,嫁了个能干的猎户丈夫。可是现在,那份羡慕已经消散不见了。

瞧瞧简嘉的鬓发间,只有一根木质发簪,那簪子上的螺钿还不如她的拇指大。而自己现在满头珠翠,随便一件步摇的价值,就能让简嘉这样的普通人家一辈子都买不起。再看简嘉身上的粗布衣衫,颜色暗沉,质地粗糙,哪里有她身上的云锦衣衫这般华丽?

看着简嘉冻得青白的手和脸,柳思瑶心情竟然出乎意料地畅快起来。她笑吟吟地握住了萧清旭的手,声音娇柔地介绍道:“太子哥哥,下面跪着的那个是我最好的朋友呢。能不能让瑶瑶下去同她说几句话?以后随了哥哥去了都城,再想见到嘉儿也不知要到何时了。”

如果可以的话,简嘉希望现在天上能掉下一块大石头,将太子的轿辇砸个粉碎。可是天上不能掉石头,她只能忍着恶心,等着柳思瑶同她说话。

不能拒绝的感觉真难受啊,古早文里的反派女配没人权啊。

简嘉的视线中出现了一双华贵的绣花鞋,鞋面之上便是飘逸的粉色裙摆。柳思瑶急急伸出手想要搀扶起简嘉:“嘉儿,别跪着了,快快起身。”

简嘉拒绝了柳思瑶的搀扶,像是个没感情的机器一样生硬地回复道:“草民不敢。”

萧清旭的声音从轿辇上传来:“既是太子妃让你起身,那你便起身回话。”

简嘉眉头一挑,柳思瑶已经是太子妃了?可以啊,柳思瑶这天命女主最终还是完成了从农女到太子妃身份上的蜕变。

简嘉起身后没有抬头,不过她身量比柳思瑶高,即便低着头也能看见柳思瑶脸上娇媚的笑容。柳思瑶关切地拉着简嘉的手问道:“嘉儿,你今日怎么会到这里啊?”

莫非简嘉和她家里的其他亲戚一样,早早听到了风声,特意赶到柳家村,好得到太子的奖赏?如果是这样的话,她倒是可以勉为其难赏简嘉几两碎银子。

哪知简嘉声音低沉道:“今日冬至,我回简家村给爹娘上坟。”

柳思瑶下意识看向了马车的车厢,果然在车厢外,她看到了捆扎好的纸钱和香烛。看到这一幕,柳思瑶心中升起了一丝怜悯,看简嘉的眼神满是同情:“对不起,我忘记了。那你一定很难过吧……”

简嘉其实并没有太多的情绪,原主的爹娘并不是她自己的爹娘,不过听柳思瑶这么一说,她倒是抬起了双眼,很想凉凉问上一句:你爹妈死了,你不难过吗?

不过柳思瑶并没有感觉到简嘉的情绪,她握住了简嘉冰凉的手,惊呼道:“哎呀,嘉儿,你的手好凉啊!我帮你暖暖。”

简嘉笑了笑轻轻将手从柳思瑶手中抽出:“天寒,太子妃身体娇弱,别在外面受冻了。太子在轿辇上等你,别让他久等了。”

快走吧,求你了。

柳思瑶眼中浸出了丝丝泪光,看简嘉的目光更加真诚:“嘉儿,以后我们可能不能再经常见面了。我要随着太子哥哥去都城了,以后我会想你的。”

简嘉微微颔首:“太子妃保重身体,山高路远,一路顺风。”

乘坐在轿辇上的萧清旭百无聊赖地靠在椅背上,手指在椅背上敲击的速度越来越快,眼神逐渐不耐。柳家村周围的人都是一些趋炎附势的小人,曾经自己住在柳家时,村上人是什么嘴脸,他可记得清清楚楚。今日陪着柳思瑶回来,那群人又像是换了一张脸似的,真是让人作呕。

十里八村只要和柳家沾亲带故的人都赶来了村上,他们对着萧清旭和柳思瑶说尽了好话,只为了那几两碎银的赏赐。

真是一个让人不适的地方,以后再也不想来了。

想到这里,萧清旭提高了声音:“瑶瑶,话说完了吗?该走了。”

柳思瑶连忙应了一声:“好了好了,这就来了。”说完她想了想,不舍地从头上摘下了一支红珊瑚的步摇塞到了简嘉手中,“嘉儿,我要走了。这个送给你,很贵的,你好好用着。”

步摇一脱手,柳思瑶已经开始后悔了。这可是红珊瑚步摇啊,这辈子她也只见了这么一次,就这么送给简嘉了,心痛。可是一想到简嘉将来只能呆在穷乡僻壤的地方,只能守着她那猎户相公过日子,心中的痛好像也不是那么难忍了。

自己随意施舍的东西,是他们一家子一辈子都见不到的好东西呢。自己是如此善良,之前简嘉对自己那么过分,以后看到自己送的东西,岂不是会良心不安?

哪知简嘉却上前一步握住了柳思瑶的手,将步摇塞了回去:“乡野地方,这步摇如此珍贵,我也用不上。你还是自己留着吧,将来总有能用上的时候。”

说完后简嘉退一步,木头似的跪下:“太子妃一路顺风。”

简嘉退了步摇的瞬间,柳思瑶心中一轻松,随即又莫名地生气了起来。简嘉竟敢不要她的东西?大胆!

可是听到简嘉的解释,柳思瑶很快就释然了。也是,这可是红珊瑚做成的步摇,乡下地方确实用不着,简嘉还是有几分眼力见识的。也罢,反正这辈子简嘉也没有用上红珊瑚的命,这步摇还是自己留着比较好。

太子仪仗继续启程,鸣锣声逐渐远去。等到仪仗最后一位从眼前走过,简嘉眼前飘过了一抹白。抬头看去,只见低矮的铅云下洒下了一片片细小的雪花。

“下雪了。”简嘉伸手接住了飘过的雪花,呼出一口白气。下一刻她的手被秦易握住了:“不生气,以后我给你买红珊瑚的步摇。”

简嘉眨了眨眼,看着秦易头发上不断堆积的细小雪花,笑道:“可是,我更喜欢黄金的。”

秦易想了想后认真道:“好,买黄金的,买很多很多黄金首饰。”

作者有话说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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