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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节

 

班长关武笑着让买水、上厕所的同学都等一等——说是学长学姐等会儿过来送西瓜和冰激淋,现在走了,等会儿要是发乱,可就没份了。

李穗苗想起叶扬书的话,扭头问身旁的舍友洛森泽,小小声:“学长学姐慰问我们是传统吗?”

洛森泽低头绑紧鞋带:“以前是,这次不是。”

李穗苗问:“为什么?”

洛森泽一板一眼地说:“黎学长说这次是叶学长自费。”

李穗苗迟钝地一声啊。

叶扬书自费买西瓜慰问的消息扩散得极快,比他带的西瓜更早抵达操场。

尽管工作群里调侃的学姐很快得到了叶扬书的否决,但这句话还是火速点燃了被枯燥太阳晒成干草的新生们。

杨唐江唱完了红歌,喝完了水,抬起头,她环顾四周,脸颊被太阳晒得红扑扑,奇怪地问周围人:“你们看我干嘛?”

一阵善意的笑,没有具体的回答。

细细碎碎的交流,烈日当空,一水的迷彩服,一水儿被晒红的、健康又疲惫的脸。

还能看什么呢?

如果说叶扬书在追学妹的话,那么,传闻中的女主角一定是和他接触最多的杨唐江了。

李穗苗也这样想。

她和洛森泽坐在被太阳晒烫的草坪上,摘下帽子,捋了一把被汗水打湿的头发末端,将被帽子压扁的头发短暂放出来透透气,听到说话声渐渐地起了。

耳朵听洛森泽惊讶的一声“祁学长”,李穗苗终于抬起头,手撑着草皮站起。

操场铺设着绿油油的塑料草皮,夹杂着些细细碎碎的绿色小碎片和黑色、灰色的小颗粒。过大的鞋子不小心溜了些塑料小颗粒和小砂石进去,狡猾地磨着她颤抖的脚掌心和不安脚趾。李穗苗努力忽略掉这些不适,拍拍迷彩裤上沾着的东西,沾了汗水的手掌下意识又摩擦两下,清晰地看到太阳下推着一箱矿泉水走来的叶扬书。

他还是一如既往的端正面庞,不同的是含了一丝淡淡的笑。

视线向左。

李穗苗看到祁复礼。

桃花眼弯弯。

李穗苗握了下口袋中的手机,手机亮了亮,锁屏壁纸很普通,白底,只有一句格言,黑色毛笔字,行书。

「立身以至诚为本,读书以明理为先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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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!新!啦!!!嗷呜~(化身狼人对月嚎叫)补充立身以至诚为本,读书以明理为先。这句出自于故宫上书房的对联,原作者雍正。

past lives

父亲头七那日,我没有去拜祭,而是和朋友打了一下午篮球。

这种“不孝”的举动,放在老家中,我大约会被那些老人痛心疾首地骂一顿。

我非常感谢父亲从来都不曾做人事,也感激他从他的童年一直烂到死去。

出轨,酗酒,家暴。

我无比感恩父亲从不曾给我半点期望。

沾着煤灰的苕帚落在脸颊,微微烧焦的塑料条划过眼皮,扬起的灰尘刺着眼珠。

母亲趴在地上,手掌压在瓷碗碎片上,大喊出声,企图用身体阻止父亲殴打我。她做了一天的工,又被醉酒的父亲推搡——她像一支塑料的风筝被推倒在火炉旁,沾着血液的手掌重重地压在火炉上。我听见母亲凄厉的叫喊声,父亲狰狞地笑着,解开皮带,拖着母亲的腿往卧室里走。

我永远都不愿去记住接下来的声音。

就像空气中皮肤被烫伤的气味,地板上滴滴答答、绵延不绝的血,断掉的腿,手臂上被一刀又一刀割出的伤口,还有那时不足十二岁、即使握住水果刀也无法捅死父亲的我。

它们在我记忆中不停产卵繁衍。

于母亲而言,丧偶是比离婚更彻底的一种解脱。

她是传统电视剧中不停歌颂的那种女性形象,坚韧、坚强,大地般的包容与智慧。这种智慧,在面对警察的例行传唤时发挥得淋漓尽致,她充分利用了所有能利用的人,以及无懈可击的话术。

在拒绝为父亲守灵这件事上,母亲同我做了同样的选择。她无视那些人无礼的请求,冷静处理着父亲的遗产,牢牢攥在手中。

倘若真有七日回魂夜,父亲七日回魂,一定能看到非但不披麻戴孝、还满面笑容的我们。

我为痛苦的他感到由衷的开心。

从三点钟打球到了六点,我听朋友聊新生群中的事。

初中相识,高中时你追我赶地夺第一名,报考时不约而同选择同一所大学,同时受邀回校参加活动,同时成为了——小麦穗的学长。

我并不知小麦穗也咨询了他。

我也不知,那天下午和我打了一下午篮球的朋友,中途休息,是在面带笑容地给谁回消息。

我不想知道。

无论如何,父亲的头七都是值得我庆祝的节日。

六点钟,和朋友一起去吃烧烤。

我开了啤酒,拆开一次性筷子,两根筷子交错着去刮它们彼此的毛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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