瞠目小说网
瞠目小说网 > 齿痕(骨科) > 日记(水央)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日记(水央)

 

水央在陈家的卧室里,有一本日记本,她并不是每天记录,有时候心情和感想来了,便会拿出来翻一翻。

那是一个用粗麻线缝起来的厚本子,水央特意买的这种,很有记录的仪式感。纸张有些粗糙泛黄,可以看到上面微微凸起的纤维,写起字来很有韧劲儿。

在大段大段写的过程中,是她觉得唯一可以被自由救赎的时间。

在她离开北城之际,心中涌入一些动笔的冲动。

「在8岁那年的某个清晨,天边的曙光尚未完全驱散夜的残影,我们母女二人便踏上了前往车站的路途。

两市1500公里的距离,我们需要先坐车去火车站,然后转绿皮火车,大概20多个小时。

上了小巴车,卖票的阿姨背着一个鼓胀的斜挎包正在吆喝着收钱,她的身影在人群中穿梭。

车厢里闹哄哄的,有交谈声和嬉笑声。我妈把我安置在靠窗户的座位上,我盯着外头湛蓝的天空,充满着对未知的好奇。

我问妈妈我们这是要去哪里。

那是一段艰难又漫长的沉默,我什么也不懂,不知道沉默从何而来。

在破晓的日光中,妈妈的身影显得格外孤单坚定。生命的沙漏似乎比常人更快地在她身上流逝着沙粒,被岁月和病痛无情地刻上了痕迹。

妈妈在有了我两叁年以后,不再继续在北城的夜场上班儿。她带上我回了宜南,在城中村附近租了自建房,那一片全是来南的打工人。

她又花了点积蓄托关系进了煤电厂给工人们做烧饭阿姨,身上变得总是一股混杂的饭菜味道。

10来年前,她一个月1000块的薪水,大饭锅炒出来的菜盛在铝盒里,一口一口把我喂大。

邻居家的阿姨还有姐姐们都很照顾我们母女俩,我妈上班时候就把我放在房东奶奶或者崔姨那边,我们日子不算太窘迫。

夏天傍晚的时候,树影婆娑。崔姨爱和街坊邻居在门口树底下,架起四方桌搓麻将,她把我放在长板凳上,我晃荡着腿,和其他打麻将家姨姨的孩子们一起玩儿。

他们经常分给我辣条和酱饼吃,我们攒了钱就集资买皮筋儿和沙包还有贴画玩。

只是到冬天,自建房的墙实在太薄了,南方不供暖气,家里的便宜炭火烧不热,我妈给我裹上厚衣服,还是冻得我脸疼。

她就抱着我睡,给我暖手暖脚。天蒙蒙亮起来给我做早饭,哄着我起床穿衣服。

偶尔妈妈给我买袋面包,达利园的法式小面包,我捏一捏,10来天里省着,不舍地吃到最后一个。

有好几个附近的工友也是单身汉,跟我妈表达过好感,平时碰见我就给我塞个糖或者玩具什么的。

我妈一概拒绝了,土地人民都是淳朴人,仍然好心力地帮衬着,周围没有什么流言碎语。

我见过我妈年轻的照片,真的很漂亮。

宜南多么养人啊,我想,即便我们过得不算好,但这周围的一切又有什么算糟糕呢。

……

今天要出门,她脸上少见地盖着一层妆,可皮肤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光泽,变得苍白而松弛,像是一张被风吹皱的纸,记录着无数个不眠之夜。

坐火车时,六人分两边对着坐。有一家叁口一起去北城旅游,和我妈闲聊起来北城有什么好玩儿的。

她说着过去看到的,给我剥了橘子一瓣瓣喂进嘴里。渐渐地,她眼里有水光,我伸手想给妈妈擦拭,她拉下我的手,妈妈的掌心包裹着我,是温暖柔软的触感。

她柔着声问我:

“央央跟妈妈去爸爸家好不好?”

“好啊,我可以见到爸爸了!”

我很开心,心中充满了对父亲的憧憬和对即将到来的团聚的期待。

那时的我还不知道,妈妈早就得了很严重的病,最后免疫系统崩溃,患上了癌症。

陈瑞石认下我,余晨萍很快知道我们的存在,不知道冷嘲热讽过多少次我妈,有时我躲着给我妈打电话,她路过时高声说句“婊子”。

其实也没什么,本来这事儿我们就不占理,是男人做的孽,留下不幸福的几个女性罢了。

但我妈性格软弱,怕我在这边过得不好,她害怕余晨萍介意,狠下心来一概不接我电话,变得很抑郁。

送我到陈家不久,她就死了。她把所有的积蓄打在我的卡里,最后没有抵御住命运的风暴,死在雷雨夜,墓地建在高高的山上。

偶尔参观寺庙,山顶的钟声被我听到时,那声音是那么孤单、凄清,在暮霭沉沉中胡乱地摸索碰撞。

她最后不让人在碑上贴照片,她说她老了,不好看。

只是一定要刻上她的名字,我妈从不嫌这个名字土气,她说这样,我无论怎样都会围在她的身边。

杨荷花

她叫杨荷花。

其实我不姓陈,我原本就叫杨水央。

哥哥不太情愿让我独自一个人去祭拜我妈,他说雨天阴气重,所以有时他跟着,有时就让我缓缓先不要去。

我想,我后来过得这么好,再也没有挨冻过,也不知道我的妈妈在棺材里躺着冷不冷。

……

自8岁那年以后的整整10年,是我看起来最快乐的时候,衣食无忧,吃穿不愁。

哥哥从一开始对我的不喜和厌恶到慢慢接受了我的存在,我开始重新拥有了亲人。

从在北城上小学开始,我不再在夜晚幻想着第二天清晨可以吃到松软可口的面包,不再幻想可以穿到漂亮的裙子和戴五颜六色的发夹,也不再幻想手里的零用钱有多少,因为已经可以足够到眼也不眨地拿去买我想要的东西。

我最大的烦恼,也只是长大点后,所有青春期里的女孩子那些在大人和哥哥看来最无所谓的小毛病,那不过是些情情爱爱酸气弥漫的小事儿罢了。

就当我是在陈词滥调吧。

我的妈妈死了以后,我就像一棵蒲公英,最终终于在哥哥的身边落下。他庇护我长大成人,我开始以他想象的方向做他的妹妹。

孩子都会很简单,很快就能感觉出这个人喜不喜欢自己,会不会疼自己。

哥哥宠我,他在物质上从来不会缺我什么。

他也很包容我,这一定是要在他可许的范围内,我才可以做一些喜欢且并不逾距的事。

在过去,我也都是这么做的。

比如在学习累了,可以和同性朋友出门逛街。比如闹小脾气了,哥哥买两条裙子或者给我打钱来哄我开心。有人给我塞情书发短信,哥哥让我退回去或者扔掉或者视而不见,所以我没有看见过里面的一个字。

所以我对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太模糊了,如果可以的话,我想把我的心先拿出来,好好用水洗干净,用柔软的棉布擦干凝聚的水珠,放到阳光充足、微风和煦的地方。

我得好好观察它,到底为什么而加速跳动。

是因为哥哥的好吗,那时候我想,是这样的。我真的很依赖他,没有人向哥哥这样对我再好了。

但有那么几次,求着哥哥带着我去游乐场。我想玩过山车,哥哥不许我坐,他说很危险,8岁很危险,18岁还很危险。

没办法,我只能去玩儿太空飞船和旋转木马。

『点此报错』『加入书签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