瞠目小说网
瞠目小说网 > 穿成七零年代军长的乡下妻 > 第25节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第25节

 

“这回我先去。”李健趴在女孩窗外的墙头上安抚她,出乎意料的,女孩没生气也没吵着要跟去,只是乖巧的点点头。今天还怪听话的,李健觉得她这样更可爱了。

后来他在城里挣了点小钱,回村时却听说柳家的小丫头已经成亲了,还跟着丈夫随军去了,他内心突然生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情感,看了看手里的雪花膏和发卡,到底是没送出去。

他自嘲的想,跟着当兵的能有什么出息,将来他会挣大钱,要什么女人没有。他处了一个城里的对象,女孩条件挺好,模样也俊俏,他心里暗暗得意。天气不错,他带着对象去划船,没想到碰见了那个女孩,他强忍着,才没露出自卑的表情。

那男人比他出色,剑眉星目,虽然坐着,但是和狭小的船舱一对比,也能看出来他身材高大。

女孩望着自己丈夫那甜蜜的笑容一直在李健脑海里挥之不去,他没多久就和对象分手了。对象当然不同意,追问他原因,他只说自己配不上她。

后来他去女孩家拜年,看见女孩的画有些惊讶,原来她这么厉害,他主动提出合作,自己的商业头脑似乎是目前唯一能和她拉进关系的手段了,其实他那个时候已经有了稳定的货源,每个月都有不少进账。

再后来生意越做越大,女孩也当了妈妈,上了大学,夫妻恩爱,李健也就收起了自己的小心思。

回家给父母建房子、买礼物,可父母说不要这些,想让他领个儿媳妇回来,一听这话,他就头疼,后来也试着处过几个,可能连他自己也没发现,这几个新对象,不是眼睛像她,就是声音像她。

后来他被手下举报,入了监狱,行事就更小心谨慎了,见了女孩他有好多想说的,可看她丈夫抱着孩子那冷冰冰的脸,他又什么都不想说了。

不过说真的,那小孩,倒是真可爱,模样像极了她。

再后来他去香市学技术,一年到头各地来回跑,就更没功夫处对象了。有商业伙伴赏识他,要把自己家闺女介绍给他,意图很明显,两个企业也能强强联合。

李健知道,大老板家的大小姐配他这个从农村出身一路摸爬滚打才到现在的人,那是绰绰有余,可他脑海里都是当年那个扎着两个辫子的姑娘,再装不下别人了。

某一天,李健接到了一通电话,说他们厂子去年是为福利事业做出贡献的大厂,要嘉奖他,李健想了一下就明白了,他播下烂熟于心的电话号码,极力劝说她来。说实话他自己都不知道,这么希望她来,到底有没有别的目的。

她在台上讲了一个故事,别说感性的女老板了,连他都要落泪了,他在后面手都拍红了。

看她下台,李健想凑过去,却被人群挤在了外面,一转头看见了她的丈夫,她丈夫带着他们的女儿,给她送花来了。

太浪漫了,李健想。

李健引开那些围着她的人,把火力集中在自己身上,叽叽喳喳的人声中,李健侧头看了他们一眼,男人搂着她,她抬头看着男人,真是一对眷侣。

他们一家三口要离开香市的前一天晚上,李健在他们门外徘徊了很久,最后敲响了房门。这么多年他一直遗憾,自己连爱意都没说出口,就被这个男人抢先了。

李健和那男人酒量都不错,酒过三巡人还是清醒的,李健装作喝晕了,大着舌头嘟嘟囔囔把自己的感情说出来了。他觉得自己真是个胆小鬼,这么多年了,鼓足了勇气,还不敢和女孩说,只敢装作醉酒,和她丈夫说。

那男人眼神深邃,李健不敢对视,感觉他早把自己看透了。

“我会一辈子对她好,永不变心,用生命爱她。”男人走之前留下这句话,李健瘫在椅子上,假装自己已经睡着了,他想站起来争一句,自己也能做到,又感觉自己太卑劣太恶心,紧闭着眼睛没有动作。

没多久服务生进来收拾,要扶着他回房间,他睁开眼睛说不用了,给服务生吓一跳,“原来您没醉呀。”

没几个月,李健收到了一封邀请函,上面写着邀请他参加柳丝丝小姐和宋协明先生的七周年婚礼仪式。

他摸了摸烫金邀请函,排在前面的是柳丝丝,宋协明的名字排在后面,他想自己真是一辈子比不上那男人。

李健回电,借口说要去哪哪哪谈合作,没法去真是遗憾,没等对面男人多说什么,他就匆匆挂了电话。

自己真是个彻头彻尾的胆小鬼。

小日常番外

柳丝丝最近爱上了种菜种花,阳台已经不够她种了,又在楼下空地上撒了一把种子。宋协明在种菜方面还是挺有经验的,毕竟这些年家里吃的葱花香菜都是他照料的,所以他这个前辈没事就帮柳丝丝施施肥浇浇水除除虫。

楼下的空地到底是少,柳丝丝不尽兴,只能有空就去宋母的小院里忙活忙活,奈何宋母的院子也不太大,只能种几棵芍药,柳丝丝喜欢花,没事就在墙根阴凉地方写生。

宋协明看在眼里,休息的时候把训练场外头那片无主的荒地给开垦了,种了向日葵,在向日葵花开的正好的时候带着柳丝丝娘俩来写生了。

柳丝丝还觉得新奇呢,这么近的地方竟然有花田,怎么住了好几年都没发现。

渐渐的那片花田成了大院里小夫妻约会促进感情最好的去处,后来大院翻新的时候,上级领导规划了一下,在那片花田建了公园。

宋协明退休五周年的时候,珠珠陪着他们老两口回来了一趟,发现那片花园建成了个小公园,名字就叫向日葵公园,那时候宋协明才和柳丝丝说,当时是自己开垦、自己播种出来的,把柳丝丝感动的呦。

当然这都是后话了。

柳丝丝作为导师这届唯一的弟子,花了两年时间就毕业了。作为独苗苗,她顺理成章的留校任教了,大学教授好多都要到了退休的年纪,需要年轻的人才,柳丝丝年纪轻轻就手握数十本画册的版权,还是省画家协会的成员,年年比赛都邀请她当评委,这个年轻人才的称号,柳丝丝够格。

一天两三节课,常常能有一下午的空闲时间,柳丝丝对这份工作表示很满意。

她是悠闲了,宋协明这边倒忙起来了,他师父有心提拔他让他接替自己的位置,把最重最难的任务都交给他了,让他带了一队特殊的队伍,里面都是人才,不过需要好好调教训练。宋协明成日里早出晚归脱了一层皮,看他这么辛苦,柳丝丝不免也心疼了,问起来,宋协明还说是保密工作。

柳丝丝理解,也不再过问,只是每每宋协明晚上回来的时候,她都体贴的帮忙给他踩踩背按按摩。媳妇儿白皙的脚踩在自己背上,宋协明就这么呼呼睡去。

某天柳丝丝在大街上被人叫住,她看了对方半天也没想起来是谁,一时气氛有些尴尬。“是我呀!冯红艳!大学时候我住你旁边的宿舍!”

柳丝丝想起来了,当时她被造谣这个女孩还来教育了她一顿,而澄清以后,也只有这个姑娘和她道歉。

“可以啊你,过的不错吧。”柳丝丝感叹,冯红艳穿着精致,还化了妆抹了红嘴唇,活脱脱一个都市丽人啊。

“挺好的,”冯红艳脸上露出些小女人的姿态,“当时听你说的,我受到了启发,毕业就和我爱人私奔了。”

她是说的高兴,给柳丝丝吓了一跳,自己什么时候启发她私奔了?还好她现在过得不错,否则自己真是罪过大了去了!

花花已经十二岁了,去年代表省里参加笛子比赛得了一等奖,她被京市的艺术学校录取了,临行把自己的奖状送给了柳丝丝,柳丝丝感动的跟什么似的。当时那个瘦瘦小小的姑娘,一转眼已经是这么出色的女孩了。刘国伟对女儿表示很骄傲,现在他也是掌勺的大厨了,每个月工资正经不少呢。

花花偷偷和柳丝丝说,希望爸爸能再找一个,这样自己上学之后,爸爸也不会孤单。不过柳丝丝看刘国伟应该没这个心思,每天乐乐呵呵的,下班没事的时候下下棋,已经提前过起了退休生活。

柳二壮得了城里的户口,柳家未来的去留产生了分歧。柳父柳母岁数上来脾气就犟,柳丝丝给二老在城里买的大房子,就是空着,也不住。无奈柳二壮一家三口先去了城里,为了上学方便,大哥家的牛牛也和他们住在一起,周末才回乡下。

柳二壮打电话给柳丝丝讲这件事时,满满的无奈,柳丝丝觉得老人高兴比啥都重要,愿意住哪就住哪吧。好在现在村里大队也富裕起来了,还通了公交车,虽然不在村口,但是也省了不少脚程,这次回去村里的变化给柳丝丝带来了一些惊喜,还开玩笑的和宋协明说,要是当时公车通到这,我也不能摔一跤了,不摔一跤,就碰不着你了。

『点此报错』『加入书签』